台商注意 美揪肥咖大手伸向開曼

2013/08/21 10:19:52

      為配合美國FATCA法案(俗稱肥咖條款),開曼與美國政府日前已簽署跨政府協議,美方將可確實掌握美籍投資人、股 東投資開曼註冊基金公司或投資公司的資訊,也可能引發註冊開曼的金融機構出走潮。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指出,在國與國之間金融資訊與稅務資訊相互交換雙軌運作 趨勢下,未來透過避稅天堂隱藏租稅與交易資訊,及租稅規劃將愈來愈困難,建議台商隨時注意發展,提早規劃因應。

      由於開曼群島一向是高資產個人,進行理財規劃設立境外投資公司、信託的首選,也是企業設立境外控股公司的熱門地點。因此從美國FATCA法案宣布後,全球金融業都一直關注開曼群島、英屬維京群島,是否會配合FATCA法案。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表示,開曼群島已於8月13日,宣布與美方簽訂第一類(Model 1)跨政府協議(IGA)。開曼政府將配合FATCA法案修訂法規,金融機構則必須將具有美國籍的金融帳戶資訊,向開曼政府申報,再轉交給美國國稅局。
     台灣個人、公司在開曼群島投資,主要可分為開曼群島註冊的基金,或是個人持有投資公司、集團控股公司等。
他說明,未來投資開曼群島設立的基金,可能會被視為金融帳戶,被要求揭露背後投資人的美籍身分。此外,利用開曼群島設立私人投資公司,也會被要求揭露實質所有權的股東是否屬於美國籍。
     此外,因註冊在開曼群島的金融機構、企業眾多,開曼政府選擇讓金融機構遵循FATCA法案,必須進行流程改造,將對金融機構成本造成負擔,可能引發企業出走潮。
     但另一方面,由於美方將檢視金融機構是否合規的啟動日,延遲到2015年1月1日,也讓開曼境內金融機構,有更多時間準備。
周思齊提醒,不論是否簽署跨政府協議,各國金融機構包含基金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都須遵循FATCA法案,否則將面臨美國來源所得30%的懲罰性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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