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7 17:28:59
財政部1040422新聞稿
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營業人態樣高雄國稅局答覆什麼是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營業人及態樣有哪些?
營業人無交易事實,開立統一發票交付其他營業人,或雖有交易事實,但交付對象非實際與其交易之營業人者,即為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營業人。
又一般常見的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營業人態樣有:
一、單純以出售統一發票牟利。
二、藉開立無交易事實之統一發票提高銷售額,以美化財務報表。
三、買受人不願領受統一發票,營業人為免遭國稅局查核,而開立統一發票予非實際交易對象。
四、實際銷售人未辦營業登記,營業人代其開立統一發票並收取代價。
五、工程業出借牌照,代其他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
六、以虛偽交易方式,開立不實統一發票掏空公司資產。
一、單純以出售統一發票牟利。
二、藉開立無交易事實之統一發票提高銷售額,以美化財務報表。
三、買受人不願領受統一發票,營業人為免遭國稅局查核,而開立統一發票予非實際交易對象。
四、實際銷售人未辦營業登記,營業人代其開立統一發票並收取代價。
五、工程業出借牌照,代其他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
六、以虛偽交易方式,開立不實統一發票掏空公司資產。
該局進一步表示,營業人如開立不實統一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一經查獲將予移送偵辦刑責。在交易過程中,營業人應按合法程序取具統一發票,如遇銷售人拒絕開立統一發票,可向國稅局檢舉,勿因貪小便宜,購買或取具不實統一發票申報抵扣,以免遭國稅局補稅處罰。